谢谢博哥!请问: 一.P139 2-11案例:在采用动态法时仍计算了利息和利润,这么重大的错误为何分析中未指出,难道是正确的吗?二.成本法计算利润时其基数包括利息,对否?见案例P53H和P89 三.P132 2-9 此案例分析指出公寓地下室采用同一报酬率,内容好像没有,怎么回事?成本法好像未扣除折旧,为什么?成本法利润基数为何没包括管理费?收益法中计算维修费时耐用年限取60,是否应该为50年?税金未包括营业税机附加,土地使用税是否也应包括在应扣除的房地产税里?如未包括土地使用税是否可算错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