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和二届三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我会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和
二届三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常务理事会有二项议程:一是,审议通过二届三次理事会议程;二是,听取了柴强副会长兼秘书长所作的《资深会员评定有关问题说明》,审议通过了《资深会员(估价组别)评定实施意见》,决定提请理事会表决。
在二届三次理事会上,柴强副会长兼秘书长首先报告了二届二次理事会以来的主要工作。(一)成功举办了主题为“估价专业的地方化与全球化”国际估价论坛;(二)制定了资深会员管理办法等行业自律管理文件;(三)启动了估价组别资深会员评定工作;(四)密切关注了《评估法》起草工作,参与了评估行业有关调查;(五)积极开展了房地产估价课题研究,举办了行业发展座谈会;(六)组织实施了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承办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开展了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等日常性工作;(七)积极开展了房地产经纪研究,形成了较完整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八)房地产经纪人与香港地产代理资格互认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九)继续加强了房地产经纪领域的课题研究;(十)参与了房地产经纪行业调研,举办了行业发展形势分析座谈会;(十一)组织实施了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理了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继续教育等日常性工作;(十二)积极开展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十三)迅速以实际行动支援了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十四)开展了房地产相关领域研究工作;(十五)加强了秘书处规范化建设;(十六)扩大了海内外交流合作。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下阶段年工作重点,主要有:完成好资深会员评定工作;完善房地产估价规范和相关指导意见;开展估价机构检查,规范估价市场秩序;完成房地产经纪人与香港地产代理首批资格互认;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管理;加强房地产经纪研究;筹备召开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积极配合中央统战部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研究;进一步做好考试、注册以及会员发展与服务工作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资深会员(估价组别)评定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