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涨幅总体趋缓 商业地价抬头<br>——第二季度部分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简报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8]51号)文要求,从今年开始,国家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覆盖范围扩大到 105个城市。为确保今年第二季度监测结果与第一季度具有可比性,本监测分析简报中,各主要指标仍采用全国35个主要城市的监测数据测算结果,同时,基于上报数据较齐全的89个城市,首次进行了范围扩大后的全国地价状况分析。
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对全国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监测结果显示:
总体地价水平环比涨幅回落,商业地价涨幅抬头
地价水平。第二季度全国35个主要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每平方米1806元,其中商业、居住、工业地价分别为每平方米2829元、每平方米2020元和每平方米 573元。
地价指数。第二季度全国主要城市综合地价指数为159,商业、居住和工业用地地价指数分别为159、177和140。
地价同比增幅。第二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总体水平同比增长11.94%,商业、居住、工业地价平均水平同比增长分别为 11.08%、15.82%、6.66%。
地价环比增幅。第二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总体水平环比增长1.59%,商业、居住、工业地价平均水平环比增长分别为 1.95%、1.85%、0.87%。
环渤海地区地价涨幅居前,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涨幅低于全国水平
第二季度,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综合地价环比增长率分别为1.43%、0.36%、4.13%。
第二季度,华北区、东北区、东南区、中南区、西南区、西北区综合地价水平分别为每平方米2035元、每平方米1587元、每平方米3100元、每平方米1392元、每平方米1660元和每平方米899元。
昆明地价同比涨近五成,重庆、深圳环比负增长
第二季度,全国35个主要城市地价增长率差异明显,综合地价增长率同比增幅居前十位的城市及其环比增长率见图4。
监测范围扩大至89个城市后的地价状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扩大纳入地价监测的城市范围。国家级监测组首次基于上报数据齐全的89个城市的监测成果,测算了扩大范围后的监测指标,并进行单列分析。因监测周期原因,涉及同比增长率的各监测指标测算及其全面分析需在2009年第一季度之后进行。
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对全国89个城市监测结果显示:
地价水平。第二季度全国89个监测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每平方米1483元,其中商业、居住、工业地价分别为每平方米2491元、每平方米1806元和每平方米488元。
地价环比增幅。第二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总体水平环比增长2.20%,商业、居住、工业地价平均水平环比增长分别为2.81%、 2.23%、1.60%。
重点地区情况。第二季度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综合地价水平分别为每平方米2509元、每平方米 2140元和每平方米1976元。综合环比增长率分别为1.89%、9.72%和2.25%。
主要分区情况。第二季度华北区、东北区、东南区、中南区、西南区、西北区综合地价水平分别为每平方米1349元、每平方米 870元、每平方米2468元、每平方米1032元、每平方米1531元和每平方米988元。综合环比增长率分别为2.32%、1.20%、3.47%、 2.41%、1.16%、0.89%。





